为统筹推进新动力开展和安全,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电力平衡,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作和牢靠供给,依据《国家动力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动力局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转作业的告诉》(鲁监能安全规〔2021〕94号)和《关于逐渐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存案、建造及并网办理的定见》(邹发改动力〔2022〕4号)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供电公司对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可敞开容量做全面剖析,并树立月度定时揭露发布准则。现将邹城市2024年12月份变电站、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可敞开容量予以发布。
为统筹推进新动力开展和安全,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电力平衡,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作和牢靠供给,依据《国家动力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动力局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转作业的告诉》(鲁监能安全规〔2021〕94号)和《关于逐渐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存案、建造及并网办理的定见》(邹发改动力〔2022〕4号)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供电公司对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可敞开容量做全面剖析,并树立月度定时揭露发布准则。现将邹城市2024年12月份变电站、配电台区分布式光伏可敞开容量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