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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甲醇、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尿素、氯化铵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氢能源领域产业拓展、布局与示范推广应用,并希望以此为切入点,跟进涉及绿色、生物质等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推进本公司整体产业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持续丰富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升级。
1、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最重要的包含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工艺流程,煤中有机质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起的产业;作为全世界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远的国家,近年来在煤化工与石油化学工业的深层次地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在石油价格处于高位时,煤化工竞争优势显著;其次,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看,煤化工将提供必要的能源安全保障,因此,行业将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同时随着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探索的不断深入,随着煤制芳烃、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新兴起的产业的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学工业、又相互交叉赋能的新兴起的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现代煤化工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度的增加,生产装置运行水准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中度大幅度的提高。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造,均已走在世界前列。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将一方面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将形成技术优势,成长为有代表性的高端制造门类。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用来生产合成氨,氢气、一氧化碳用来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用来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不断调优产业体系,实现节能减排。
2、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_[2]CO_[3],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3、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来说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使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尿素、氯化铵。
4、多元醇产品。多元醇产品有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大范围的使用在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能够适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来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的化工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酯树脂。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链生产聚酯树脂。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中间产品(加外购丙烯、甲醇制甲醛)-丁醇、辛醇、异丁醛、新戊二醇。
5、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最重要的包含: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本公司氢能源产业拓展依托子公司一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昌能源自2018年成立以来,产业拓展重点为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燃料电池检测系统。通过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系统部件国产化替代及产品示范应用等途径,促进研发产品的商业化应用推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03,857,609.56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38,644,516.71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09,676,362.35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 38,644,516.71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709,393.8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73.93%。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若在2023年12月31日至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者转增的股本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执行。
经审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部为现金分红,分红比例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当前真实的情况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较好的考虑并执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稳定性及持续性,我们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与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运输服务发生额840.25万元(根据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在管理层权限范围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设计(按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凭资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7,344.15万元,净资产36,466.8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430.1万元,实现净利润8,375.7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联营企业(第一大股东);其参股额2,578.59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6.7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贺小伟先生兼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施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璜材料、水暖管道零件购销,下设餐饮、住宿、桑拿;停车场管理。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第一大股东);其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贺小伟先生兼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固态废料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热力供应;环保技术咨询。
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波先生、朱郁健先生均为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生物制品、化工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购销。本企业自制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属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零配件等进口商品业务。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188.22万元,净资产39,954.8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9万元、投资收益8,731.27万元,实现净利润7,059.11万元。(母公司数据)。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贺小伟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
公司总经理张汉卿先生,兼任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多年合作单位,具备付款或交货(提供服务)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或坏帐风险。
1、与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等。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参照供电、供水单位价格执行)。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配件。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在交易发生前,通过比价询价确定价格或进行招投标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2、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项目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交易定价:按市场价(交易发生前,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3、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交易内容:该公司承担淮安(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应蒸汽业务,本公司所属地处该园区的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向其采购蒸汽。定价方式:政府指导价。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4、与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交易内容:采购部分运输服务。交易定价:按市场价。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上述日常关联方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最近,同时上述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较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经营系统、设备了解深,故本公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在实际发生时,公司采用招标或询价,按制度规定确定供应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鉴于关联方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承担淮安(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应蒸汽业务,因此本公司地处该园区的控股子公司向其采购蒸汽。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述交易事项不完全依赖于该关联方或为政府统一配套,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为: 2024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真实的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通用股份(601500)、斯莱克(300382)、博瑞医药(688166)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化工(002274),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宇邦新材(301266)、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情况详见下表所示。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 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总结;以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提请续聘议案,建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恪守职责、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所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我们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做担保的余额0万元;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7,9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余额0万元。
2024年度,根据资金筹划及控制风险的需要,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子公司等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其他融资业务等做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互相做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做担保;拟担保额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以前年度担保结余、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范围: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生态”)、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汀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智典”)、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萃”)。
对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维持以前年度经审批的4,000万元的标准。
对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维持以前年度经审批的3,000万元的标准。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为2024年度预计的最高限额,具体执行将根据融资方式落实情况、金融政策的变化及各方融资成本等,在授权总额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使用;并尽量压缩实际使用资金数量,减少利息支出。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做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新型生态肥料生产、销售;日用百货、化肥、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货物装卸;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许可项目:农药零售。一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源生态总资产73,538.66万元,总负债57,346.86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6,191.80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483.61万元,实现总利润757.03万元,实现净利润611.48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安全性能条件审查意见所列项目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肥、化工(除危险品)、钢材、针纺织品、塑料制品、机电、五金、电子科技类产品、煤炭购销;工业盐零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14,443.52万元,总负债4,783.50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9,660.02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45.5万元,实现总利润4,643.53万元,实现净利润3,477.92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施、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施、橡胶制品、化工原料的研发技术、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奥斯汀公司总资产4,832.70万元,总负债2,341.70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2,491.00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1.19万元,实现总利润-752.19万元,实现净利润-618.38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及原料(在发改、环保等部门许可、备案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研发、销售;危险化学品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物流中心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华萃总资产15,660.63万元,总负债12,224.30万元,所有者权益3,436.33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58.9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80.66万元,实现净利润192.53万元。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昌固废: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公司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25%;张家港市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币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5%;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
本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副董事长朱郁健先生,兼任华昌固废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昌固废总资产18,716.8万元,总负债6,152.07万元,所有者权益12,564.73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2.5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74.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营销售卖。
运昌物流: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货币出资9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9%;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1%。运昌物流实际控制人为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公司总经理张汉卿先生,兼任运昌物流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运昌物流承担部分本公司产成品销售货运业务,构成日常关联方交易(2023年度金额较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运昌物流总资产2,291.49万元,总负债1,141.87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149.62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0.04万元,实现总利润-622.71万元。
本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体预计最高限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等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银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关银行的约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银行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实际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可以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有利于增强被担保方自主经营能力,提高运营的效果与质量。被担保方预期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为非全资子公司做担保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事项公平、对等;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9,722.97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0%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640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49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09%。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或落实发展规划,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本公司拟按年度进行重新审议批准(本次审议批准金额包括以前年度余额)。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批准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在遵循会议决议规定的条款下,授权公司做委托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委托理财目的。以自有资金,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或落实发展规划,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上述理财资金为自有结余资金,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及方式。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即:本次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实物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来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行为。
4、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6、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参照公司《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内控程序,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是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使用,为后续在建项目或落实发展规划,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尽管本公司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设置了约束条件,能有效的控制相关风险,但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风险事项的发生;对此,本公司将加强相关因素的跟踪监控,按公司《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内控程序,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在建项目或落实发展规划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董事会秘书卢龙先生、首席财务官赵惠芬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投资建设--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本项目为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有:CO2 压缩(含脱硫、脱氢)、尿素主框架、配电房;造粒塔、包装、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利旧,配套建设220kv变电所1座和线座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含厂区范围内其他产业、产品生产控制使用)。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项目选址:张家港市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公司厂区内。
5、项目技术:拟采用荷兰 Stamicarbon超低能耗(ULE)二氧化碳汽提法工艺。
6、建设规模或产能:尿素产能由原2*20万吨/年,改建为1,860吨/天。
7、建设计划及经济效益: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设生产期为14年,项目计算期为16年。
本项目装置设计蒸汽消耗600千克/吨尿素、电耗115千瓦时/吨尿素(含CO2压缩机、不含循环水用电),单位产品蒸汽消耗比改造前降低41.46%,装置总能耗较项目改造前降低1.24万吨标准煤(当量值)、1.02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减少CO2排放14.31万吨,节能降碳效果显著。
公司的纯碱生产、合成氨生产,多年来连续被中国石化联合会评选为纯碱行业联碱法工艺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以烟煤(包括褐煤)为原料的合成氨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保持产业技术领先、能耗领先始终为本公司发展趋势之一,其次,公司原有尿素系统产能较小为2*20万吨/年,已使用接近18年,有必要进行改造更新。
本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通过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可实现从节能、降碳、提高尿素生产装置智能化、本质安全、环保、经济性等方面得到提升;通过智能化中央控制室建设,可提升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提标、倡导的方向。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提升尿素生产装置及本公司其他生产装置的生产控制管理系统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达到本质安全生产目标;同时,能够降低尿素生产装置能耗、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达到节能、降碳、降本的目的。
本项目为使用先进技术,对原有尿素生产装备进行替换;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明显提高本公司本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水准,同时实现节能、降碳、降本目的。由于原尿素生产装置使用期已接近18年,新旧更替符合装备预计使用期限。
(1)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发展形势、融资、相关方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对此,公司将事前做好筹划,提前做好应对预案控制风险。
(2)项目运营风险。项目的建设、运行涉及环节多,有几率存在某一个环节出现偏差,影响项目建设、运行的效率及效果。对此,公司将加强计划管理、检查督导,为项目平稳、有序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3)安全、环保风险。项目属于化工类,不排除存在一些未识别的安全、环保隐患或细节问题。对此,公司将依托现有管理组织、机制过细工作,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另外,有几率存在因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对项目建设、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跟进政策变化,做好预测分析、跟踪管理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因个人原因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郭静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郭静娟女士的辞职将导致企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郭静娟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郭静娟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相应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静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郭静娟女士在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非消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郭静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激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上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汪激清先生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汪激清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沙洲职业工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张家港市大成纺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商贸城总经理、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张家港勤业财经培训学校校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张家港全峰货物仓储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807)独立董事,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300563)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