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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官方网站: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10-03 12:09:29 来源:m6米乐在线登录 作者:M6米乐官网 分类:光学显示材料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子公司南京诚志为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始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综合运营商,运营模式为立足产业园区,主要为下游大型客户提供基础化工原料综合配套。基本的产品分为工业气体产品及液体化学产品两大板块,其中工业气体产品为CO、氢气及合成气;液体化学产品主要为乙烯、丙烯、丁醇、辛醇和异丁醛等。南京诚志的主要经营活动系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国际领先技术洁净燃烧后生产化工企业所需的工业气体及甲醇产品;并且以甲醇为原料,利用UOP/HYDRO技术和DAVY/DOW的技术生产乙烯、丙烯、丁辛醇等产品。南京诚志的工业气体产品、乙烯主要销售给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下游生产企业,丁辛醇及部分乙烯销往园区外长三角客户,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子公司诚志永清主要由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和其优化项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组成,基本的产品为乙烯、丙烯、丁二烯,副产品为乙烷、丙烷、LPG、粗苯等。诚志永清坚持以直供为主,流通分销为辅,通过与大客户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确保经营的安全稳定。

  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范围为氢能技术、燃料电池技术开发、加氢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等业务。目前主要是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

  (2)TN、STN等单色液晶材料、TFT-LCD液晶材料和OLED材料等半导体显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是国内主要的液晶材料生产厂商,秉承清华大学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开创液晶材料国产化先河,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大、品种全、服务完善的液晶材料金牌企业,并创立了国产液晶自主品牌“slichem”。石家庄诚志永华为全球最大的TN/STN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大中华地区最大的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及OLED材料新锐供应商。为顺应未来的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公司在包括PDLC等非显示材料领域以及OLED材料、其它显示用化学品等平板显示的前沿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方面积极布局,从专注于液晶材料进一步扩展到相关显示材料领域。

  (3)D-核糖等生命科学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的种植、研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

  子公司诚志生命是公司在生物技术、生命医疗高科技领域发展的投资、研发和市场营销的主体,致力于D-核糖等天然发酵产品的开发及市场开拓,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和品质优势,诚志生命经20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全世界唯一一家同时拥有D-核糖产品制造及应用领域完整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子公司美国BLS公司在D-核糖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处于国际领头羊,拥有全世界内的销售网络,在膳食补充剂、营养健康、食品保健品细致划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致力于以先进的生物工程技术制造新型功能性的天然发酵产品,其开发的“发酵法生产D-核糖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创新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生物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D-核糖是多种核苷类抗病毒、抗肿瘤、抗艾滋病药物的重要中间体和起始原料,在制药领域应用广泛。添加D-核糖对改善人造肉的营养与口味也有重大作用。

  子公司诚志汉盟按照药品GMP标准和相关规范设计建造工业花叶提炼加工工厂,投产后,年处理工业花叶的能力为2000吨,是目前全球较大的工业加工提取基地和工业产业综合体。诚志汉盟可以生产高纯度CBD晶体(99.5%以上)及广谱系油,并掌握提取CBDV、CBC等十几种高价值素的核心技术。

  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公司持有丹东市第一医院60%的股权。该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建筑面积7.5万余平方米,总开放床位1050张,现有20个病区、45个科系,下设丹东市眼科医院、丹东市心脑血管病医院、丹东市肿瘤医院和丹东市糖尿病治疗中心,拥有丹东市仅有的两个省级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和口腔颌面外科,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主要提供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无论是规模还是医疗技术水平在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都处于领头羊。此外,公司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子公司安徽诚志主要是做主营TFT玻璃减薄和ITO玻璃镀膜,在玻璃减薄领域实力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参股公司宝龙环保主要是做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别的业务还包括:自有房屋租赁;助洗剂、专用乳液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4月3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维持“17诚志债”的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22年1月1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诚信国际关于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诚信国际决定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7诚志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

  1、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接诚志科融通知,清华控股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诚志科融100%股权,2021年12月28日,青岛海控金控、国化投资、南昌工控投资与清华控股签订《四方协议》,青岛海控金控承接国化投资在联合体中的全部权利义务,与南昌工控投资组成联合体,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诚志科融已完成工商变更。以上事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可以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3、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的基金份额。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完成5亿元追加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8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关于南京诚志2022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诚志供应链做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为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志”)申请的总额为0.3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为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申请的总额为2.1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申请的总额为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拟为下属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化工贸易”)申请的总额为3.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拟为下属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供应链”)申请的总额为4.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47,096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32,5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制造;ITO导电玻璃、显示器玻璃、真空镀膜玻璃、电子设备屏幕玻璃、各种规格的模组、触摸屏、显示器和相关玻璃配套设备及原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工业的研究、种植、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植物提取物、香精、香料、化妆品原料、日化用品、宠物用品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的种植、收购、提取、销售;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农副产品的收购;食品的生产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诚志汉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北京诚志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机械备件、仪表备件、电气备件、液晶显示器、安全防护用品销售;煤炭的采购及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保证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做担保,有利于以上担保对象提高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部分担保对象因目前的真实的情况,另外的股东尚未承诺在办理以上担保业务时按其持股票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向做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其做担保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

  1、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40亿元,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以内,有利于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南京诚志为全资子公司诚志永清申请的总额为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诚志化工贸易申请的总额为3.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为全资孙公司诚志供应链申请的总额为4.0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以内,有利于支持上述三家全资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47,0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3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以上被担保的公司承诺,在公司需要时提供同等金额、同等期限反担保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志永华”)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北京诚志永华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来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为控制风险,投资理财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选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高风险型打理财产的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及6.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和法规发生明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及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适时适量的动态介入理财投资,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适时择优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充分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线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坏账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0,790.9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6,312.0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4,478.90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存货减值损失637.40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额742.72万元,转回存货减值额105.3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年度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原子公司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产成品减值迹象明显,故对存货进行了减值计提,共计提减值额742.72万元;而本报告期内转回的存货减值105.32万元,源于子公司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和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前期存在减值的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故对已计提的减值予以转回。

  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对合并商誉采用可收回价值进行测试,即根据预计未来可回收现金情况选择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金额作为估值测算,或根据可收回金额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作为估值测算。

  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现有三个并购项目(南京诚志、诚志永华、诚志汉盟)形成的商誉进行了评估测试,经测试本年度需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三个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388.41万元,减值事项共计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293.6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293.66万元。

  公司2021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为:

  2、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4、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担保方式: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和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注册与发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为:

  2、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4、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担保方式: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中期票据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与发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途、承销方式、承销费率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公司拟于境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也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详细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62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清华大学成立于1911年,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目前,清华大学设有19个学院,55个系,已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

  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100%股权,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清华控股持有公司15.30%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华大学运行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主营业务:清华控股依托清华大学雄厚的科技优势和人才资源,在制定清华大学科技产业发展战略、整合资产、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清华大学科技企业投融资、科技开发、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对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持有公司15.3%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总资产644.16亿元、净资产210.7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16.53亿元、净利润32.43亿元。

  参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表格内所列的定价原则。

  1、采购及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企业出租房屋的价格均以公司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2、提供及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各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签订合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之精神,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企业的独立性。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经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金额。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8,442,260.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1,840,809,231.72元。

  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68.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2.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第(1)-(4)项子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5)(6)项子议案为中长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9、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2022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诚志供应链做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拟为下属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总额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拟为下属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具体如下: